专利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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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

所谓专利申请文件指在申请专利时所需使用的专用文体。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每个部分的作用虽然不同,但相互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以及外观设计简要说明。说明书以及附图用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实现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书是对技术方案的一种概括,而说明书和附图则是对该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权利要求书是用来限定专利权人要求的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同时,判断专利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是根据权利要求书来进行的。权利要求书还用于告知公众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衡量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专利的侵权、确定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内容。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专利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除了不属于上述情形外,还应满足的要求有: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二)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三)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并保证两份文件内容一致。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用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四)专利申请内容要符合单一性原则,即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五)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六)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  

(七)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申请人需根据其希望获得的专利权的类型,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或者准备申请文件,并将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即可。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应通知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补正或者陈述意见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众所周知,根据《商标法》,宁德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商标不是终身的。但《商标法》也规定,商标可以续展,以延长商标的有效期。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将撤销你的商标!这里要注意的是,商标过期,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商标所有人。

1.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办理了一定手续,将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延长十年的制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

2.商标局审查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后,应当补发商标续展证书,不得补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原件应当与商标续展证一并使用。

3.但是,有些申请人会有一个疑问:商标期满后,是在续展期内还是延长期内提出续展申请,还是重新申请商标?

4.让我们比较一下商标是续展还是重新注册:

5.商标续展是指通过申请使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法律规定的续期申请程序简单。它只是主体资格审查的形式要件,而不是实质性的审查阶段。续期证书可以在三个月左右签发。

6.此外,在商标续展期间,在被撤销前,该商标仍享有专有权,受有关商标法的保护。再次申请商标注册,相当于重新申请,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7.商标续展过程相对简单,与再注册过程相比,节省了较长的时间。

8.从表面上看,商标续展的成本要远远高于重新申请的成本。商标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

9.然而,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其价值是不断积累的。使用寿命越长,商业价值越高。在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如果有人在处理期间趁机抢先注册并取得在先权利,导致新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则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准备驳回审查和异议。抗辩,所以成本远高于办理续展业务,最终得不偿失,有可能交出已经使用多年的商标。放弃。如果是这样的话,由于不更新而造成的损失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10.商标续展只是对主体资格的正式要求。登记证换发后,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阶段,通过率高。

11.但商标重新申请与新申请相同。除正式审查外,还需要实质性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的商标进行比较。如果商标一开始是相同或相似的,就会被驳回。即使复审申请不成功,商标权也将丧失。

12.商标法也有变化。新《商标法》规定,部分商标不能成功注册,商标权只能通过续展的方式予以延续。比如中国、长城、、LMZ等品牌都属于这一类。因此,商标续展的风险远低于重新注册的风险。每个人都想使用好商标。可能因为重新注册,你会把商标权交给别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商标到期后,应及时续展。不要等到错过了才后悔。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做知识产权贯标,贯标指的是企业按照国标改造自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然后通过第三方的评审和审查获得相应的证书,可以说贯标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所以今天就让知识产权贯标代理公司科普下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贯标的好处有哪些?

第一,知识产权贯标这个概念是2013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提出来的,而作为我国首部关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在行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打算申报科技项目的企业,如果没有贯标是没有申请资格的。

第二,知识产权贯标可以提高企业创造发明的能力,往往贯标企业从领导到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都很强,而且对于每一个企业员工来说,都提高了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这样也让企业的创造力不断提高。

第三,对于企业而言贯标的意义在于提高企业的创造力,拥有贯标的企业往往在市场中的地位都比较好,因为往往拥有贯标的企业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市场中,这让企业具有了更强大的竞争力。

第四,很多企业之所以要做贯标,其实也是为了提升自身企业的价值,根据知识产权贯标代理公司和各个企业的接触,发现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拥有贯标的企业无论是融资上市还是投资或者并购都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随着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及各行业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现在申请贯标的企业越来越多。具知识产权贯标代理公司了解,很多企业没有申请贯标是因为误以为贯标只是用来申报科技项目才有用的,而实际上申请贯标的主要目的依然是激活自身企业的创造力,从本质上提高企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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